2009年7月1日

圓明園的故事

我也不知道這種說法是不是恰当,可能是由于好奇心比較重。
昨夜與某仁兄聊天,談到了關于圓明園的話題。我們的教科書,史書,似乎對火燒圓明園的原因一直用“馬神甫事件”和“亞羅號事件”來匆匆帶過。而包括我在內的學生們也不會去管什么是真相,只要考試能通過就行。
這位仁兄并沒有說的很清楚,畢竟聊天打字打不了太多,但我聽懂了一部分。翻閱所學知識,再做延展,不難看出這個原因被小心地掩蓋了。
圓明園被說成是人民的“恥辱”,每當關鍵時刻就要提一提。對于激動的人,提到“圓明園”他們像被打了雞血一樣亢奮,而對于麻木的人,則對于真相的問題表示出:“與我何干”的態度,當然我以前也是個麻木的人。歷史中中國老是在受傷,似乎中國很容易受傷,還是自己在傷自己?

但問過許多人,當年英法聯軍以什麽理由或者說是以什麽借口燒毀圓明園,卻沒有多少人知道。當然,帝國主義對外擴張的本性決定了他們所到之處的野蠻。不過,難以想像的是,當英國及法國的道德水準只是停留在燒殺搶掠層次之上的時候,他們怎麽可能創造出空前繁榮的物質文明;如果僅僅只是像那些當年燒毀羅馬的野蠻人壹樣隨便在北京放火,很難想像在他們中間竟會產生出幾乎是不可盡數的思想大師,深刻影響著整個人類社會的發展,既然產生了如此多的思想者,就不能不能用“眾人皆醉我獨醒”這樣的偶然情況來解釋。何況他們不會真的傻到單純的去稀罕這些財寶,而且把他們千里迢迢運會自己的國家去當戰利品收藏。
  對於英法聯軍當年用於焚燒圓明園的理由,似乎其中真有什麽難言之隱。十多年前有一場火爆的電影,片名叫《火燒圓明園》,這個電影我在課堂中也看過,當時確實喜歡這部片子,回家也有對這個電影的回味。但裏面的英國人莫名其妙就把圓明園給燒了,其實,事情都過去100多年了,對於英法聯軍焚燒圓明園的借口,完全可以公開予以揭露,他們用以掩飾其罪行的所謂理由,應該予以堅決駁斥。但在中國的歷史著作當中,對此居然諱莫如深,最多也就只用幾個字提及,一掠而過,好像是害怕泄露什麽國家機密。

當人們對事情經過知之甚少時,怎麽就可以發表那麽多的感概?
言歸正傳,再回到圓明園的問題上去。我們試試從另壹個角度來看待這一段歷史並提出新的解釋。
那個叫做“第二次鴉片戰爭”的那場戰爭,借用塞繆爾·亨廷頓的話來說,本質上是一場文明的沖突。當時滿清政府與英法兩國激烈交涉的主要焦點是“公使駐京”這項,被清帝國列為談判中的“第一要事”。至於在今天被人們所看重的“利益”,如開放外貿口岸、協定關稅、保護傳教士、賠款、領事裁判權等等,對於手操生死予奪大權的皇帝來說,還是很好辦的小事情,即使這個皇帝已經不堪一擊,但畢竟代表著一國之主,還是有決定大主意的本事的,雙方很快就在這些小事上達成了協議。

   而解釋這些史實時,需要從中國傳統的“天下一統”談起,古代中國都以為,中國是世界的中心,皇帝是天子,所有國家都是中國的藩屬,所有人見到皇帝都必須要磕頭表示尊重和臣服,但這個觀念要得到外國人們的認可才能行得通。所以,由此建立了一套被稱為“朝貢體系”的完整外交模式,說白了就是“磕頭外交”。但現在的麻煩在於,白人們拒絕磕頭,而且他們還要長駐北京。
  使節駐京必然要皇上,而對皇上拒絕下跪,事實上促使了“天下一統”觀念的倒塌,而這種“天下一統”觀念長期以來是被這塊土地上的人們廣泛接受的,與儒家“禮治”思想的結合,就匯成了古代中國獨裁專制制度合法性的主要源泉。如果縱容其拒絕磕頭,將使合法性的來源逐步枯竭。盡管是那些是犬羊之性的夷狄,公然拒絕向皇帝本人磕頭,其他人是否可以效仿?如此推導下去皇帝在金鑾殿上坐不了多久了。除此之外,使節長駐北京,又被看作是類同古代的“監國”,按照清帝國當時的理解,駐京外國使節可以在京城裏任意收稅,干涉政令,拆遷民宅建立高樓,布署各類武器,總之是如同太上皇似的為所欲為。中國淪為外夷監守,自然是堅決不可以的!
所以拒絕使節駐京,就成了皇帝維護“磕頭外交”的第一道防線。當第一道防線被英法聯軍的大炮突破之後,皇帝又在“親遞國書”上設置了第二道防線,也就是說西方使節要想駐京,不用“親遞國書”,皇帝自然不和他們照面,當然不會涉及磕不磕頭的問題。在大洋彼岸的美國公使到達北京之後,皇帝堅持由他人代表皇帝接受了國書,這可以算是為維護磕頭外交合法性的重大勝利。但在北京附近通州談判到了最後關頭,英國堅持要向皇帝親遞國書,突破了皇帝的第二道防線,直接把磕頭問題直接端上了臺面。
清政府當時可算是內憂外患,太平天國擊潰江南,攻占蘇州、常州,威脅上海,英法聯軍集結通州,直逼北京。可是皇帝卻下定決心不在磕頭問題上退讓半步,他們的底牌是西方公使要麽向皇帝磕頭、要麽不親遞國書,口氣異乎尋常的強硬,毫無妥協余地。如果達不成協議,清政府將不顧自己力量虛弱而背水一戰。
  當時英方提出親遞國書,只是按照西方國際法行事,並沒有考慮到滿清政府的特殊國情(這個已經被國際拋棄的帝國,國際法在這里當然行不通)。當滿清政府提出見皇帝需要磕頭時,他們覺得國家間應該平等,拒絕磕頭。他們毫不理解磕頭其實維系著滿清政府統治合法性的公開證明,就像皇帝永遠不明白選票就是西方政府合法的公開證明一樣。他們反而懷疑皇帝親受國書裏面有著巨大的陰謀,更加堅持要親遞國書。
  其實,在滿清王朝的兩百年歷史當中,也有允許西方使節不磕頭的先例,還有皇帝與他們握手(行西禮)的記載,但那是在清王朝統治的合法性還沒有受到廣泛懷疑的時候。隨著這種合法性的慢慢喪失,任何諸如磕頭之類的煩瑣小事,都是能夠證明皇帝及滿清王朝統治的合法性的,都成了不惜為之一戰的重大利益。皇帝害怕在這類事情上的讓步,最終會導致大河決堤,使大清山河破碎。因此,當他聽到英國拒不磕頭的消息時,感到忍無可忍,無處可退,立即作出開戰的決定。

  而對於導致通州談判破裂的直接原因 “親遞國書”,直到打完仗,皇帝才回過神來,這只是西方各國的通常作法,並沒有特別要為難皇帝的意思,而且英法聯軍雖然在談判中堅持要親遞國書,卻並沒有打算為此事開戰。雙方背後都沒有陰謀。如此看來,這場戰爭的真正原因就是“磕頭外交”與“拒不磕頭”兩者行為上的沖突,這兩種行為又根植於“天下一統”和“國家平等”這兩套絕不相容的觀念之中,在它們的後面,則是由不同文明所構成的知識背景。
  就是因為這種文明的差異,使雙方對於對方行為完全無法理解,只能按所謂“利益分析法”去猜測對方的動機與目的,最後得出荒誕的結論。
 按照現在的認識,雙方出現的種種爭端,在國與國之間是十分正常的,應該通過雙邊協商談判來加以解決,而標榜“鮮血凝成”、“同志加兄弟”、“巴依巴依”似的國家關系才是荒謬的。但清王朝盡管在第一次中英戰爭中慘敗,仍然堅持不承認英國與我是平等的,拒絕與之談判協商。在他們眼裏,天下只有中國一家,其余各國都只是中國的藩屬國,根本就沒有資格與中國平起平坐。很有“和我談條件,先打一架”的勢頭,葉名琛在廣州對英方談判修約的要求一概拒絕回答,甚至連英方談判代表的面也不見。
  而英方使節在中國沿海到處遞交信件,甚至北上白河,要求與中方談判,又都被推至廣州,白人們自然感到被戲弄了。蔣廷黻就此寫道:“總而言之,外人簡直無門可入。他們知道要修改條約,只有戰爭一條路了”。當後來英國駐廣州領事及香港總督不幸由巴夏禮、包令這樣的強硬人物擔當之后,他們便不顧英國外交部一再告誡,挑起事端。事情鬧到倫敦以後,內閣面臨的已不是決定大英帝國是否應該對華開戰,而是是否應該支持其在遠東的代表未得到許可就已發動的這場不宣而戰的戰爭。
公平的說,滿清政府磕頭外交的荒謬行為也受到了中國歷史學家的批判,但這些批判所依據的卻是西方的國際法行為準則,而中國為什麽又要接受西方的國際法行為準則呢?從中國“天下一統”觀念看過來,西方國際法中國家一律平等的原則才是荒誕可笑。因此,這就出現了兩套用以判斷國家對外行為的價值標準。用西方國際法行為準則去衡量滿清政府的外交政策,對不符合它的那些觀念和行為痛加批判,除了膚淺之外,還總有壹種事後聰明的感覺。
  就如同當年的阿Q批評城裏人錯誤的把“條凳”說成是“長凳”一樣,他所依據的只是他的標準,並不足以作為憑據。理由在於:國際法並不因為它是國際法或者它今天流行就理所當然正確,它同樣需要證明,同樣需要我們去思考判斷,而證明和批判都需要有一個更為基本的前提和標準。在這樣一個基本的前提與標準之上,我們才可能既判斷清政府“磕頭外交”的觀念和行為是否錯誤,也能證明國際法的標準是否正確。如果有必要,甚至這樣一個前提和標準也需要由一個更加基本的前提和標準來加以證明,通過這樣層層遞進,我們將會到達一個終點,這個終點就是我們用以證明國家所有觀念及行為是否正確的基礎。因此,更具體的說,要對“天下一統”觀念及“磕頭外交”的行為進行批判,需要最終深入到有關國家與個人(而不是“人民”)權利相互關系的層次上,需要解釋有關國家形成的理論,需要實際上去分析整個統治合法性的理論基礎,這遠不是那些膚淺的道德批判就能辦到。這裏不多說了,腦子容易糊塗。

以上對于兩者文化差異與歷史背景已做前要分析,下面我們繼續,分段來討論:

1.圓明園是什么?
答:皇家妓院。
史料中有這麽一段記載:“……清宮挑選秀女,滿蒙各族女孩兒,年在十四歲以上,二十歲以下,壹概報名聽選……不到半年,南中已獻入漢女數十名,供值圓明園,分居亭館……”
其實就是一座皇家妓院。老百姓想嫖娼也進不去。還真以為是電影里說的皇上修身養性,避繁覓靜的地方?朝中之事跑那去理干嗎?紫禁城內就沒有一處安寧之地供皇帝批閱奏折?

2.誰燒的圓明園?
答:英法聯軍
教科書上都這么說,這種局部代替整體的回答,不至于是錯的,但至少是站不穩的。
正確的是:火燒圓明園,前后加起來一共有兩次,是英法聯軍、八國聯軍、義和團共同完成的!英法聯軍先燒,八國聯軍隨后,義和團壓軸。火燒起來了,英法聯軍和八國聯軍搶的比較少,(至于為什么搶不多,文章開頭已有解釋,不必重復)義和團燒的搶的最多,至于為什么他們搶的最多,這時我們應該放下把他們看成歷史群體的神秘面紗,試想下一群沒有受過高等教育與正規化訓練的農民,野蠻起來會成什么樣?當然這個是由這個泱泱農業大國和受獨裁被壓迫的背景下產生的,我們可以不喜歡,但不能看不起,畢竟是組成我們基層社會元素的一部分(當然不包括朝廷)。

3.為什么要燒圓明園?

答:通州談判破裂之後,按照事先的部署,清政府當場拘禁了以巴夏禮為首的39個使節,以“叛逆罪”論處(很荒謬,洋人叛誰的逆?)。給巴夏禮等人定下的罪名,再好不過的說明了“天下一統”觀念的荒謬。對於英法聯軍對中國的進攻並沒有被看成是侵略、入侵或是戰爭,而是被當作是“叛亂”;滿清政府對英法開戰被理直氣壯的宣布為“討逆”。

在被監禁的39人當中,有21人被虐死,18人瘋掉。據說那21人死得非常慘——“被關在圓明園的俘虜就慘多了,雙手被捆,整日下跪,3天水米未進,手腕處被皮繩勒得生出蛆蟲。據後來的幸存者回憶說:《泰晤士報》記者鮑爾比第4天死去,屍體在牢房裏放置3天,後被扔到野地裏,讓野狗吃了;安德森中尉,手腳被勒得生出了蛆蟲,他看著手上的蛆蟲滿身蔓延,精神錯亂,大叫3天,死了;一位法國犯人,蛆爬進了他的嘴巴、耳朵、鼻子,也瘋了……一個幸存者居然還在獄中數蛆來著,說,一天可繁殖1000只蛆……”
英法聯軍是侵略者,這一點毫無疑問。對於侵略者,有本事妳把他打敗,沒本事就當亡國奴去。妳不能假裝談判,把對方騙過來,然後把人家談判代表虐死。
虐待談判代表,嚴重違反國際公約(其實中國傳統文化中也有“兩國交兵,不斬來使”的慣例),我們回到之前,況且不談國際公約,這手段也夠下流的,英法兩國被徹底激怒。為了報復,英國專使額爾金準備燒毀紫禁城,後來為了照顧滿清王朝臉面(因為當時英法正與清方談判《北京條約》),才另外選擇了圓明園。總之,要燒就燒皇家的東西。這樣的侵略者,相對那些燒老百姓房屋的侵略者,要強得多。

4,當時老百姓如何看待圓明園被燒?
答:痛心疾首,視為國恥。
看來這么回答的是既沒生活在咸豐統治之下,也沒有去看除了教科書之外的文獻。
1860年10月18日,為了讓大清人民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英法聯軍放火前,專門在北京張貼中文小廣告,公布了放火的時間,並向北京人民作出了解釋:“任何人,無論貴賤,皆需為其愚蠢的欺詐行為受到懲戒,18日將火燒圓明園,以此作為皇帝食言這之懲戒,作為違反休戰協定之報復。與此無關人員皆不受此行動影響,惟清政府為其負責。” 這解釋在當時純粹是自作多情。據說,“中國人看到告示後,絲毫沒有為即將發生的事情操心,而是對其蹩腳的語法大笑不已”。
看英軍首領額爾金的意思,火燒圓明園,是專跟咸豐皇帝一個人玩的,誰讓大皇上不守信用呢?是的,我相信那時候的中國百姓,心裏沒任何觸動。假設洪秀全能打進北京,可能也是燒;不燒也是為了自己住,反正跟普通百姓沒有關系。誰愛燒誰燒。
中國民眾與皇帝無關,更與圓明園無緣因此對火燒一事無動於衷甚至以嘻哈態度對之——這一點,額爾金1858年底在長江考察2個月就發現,一般民眾對朝代之爭的任何一方都沒有多大的熱情,他們對戰亂的態度僅相當於他們對地震、瘟疫或任何其它天災一樣。

5.皇家妓院被燒,是國恥嗎?
答:是!
答“是”同學的請看上一問答題第二行解釋。
皇帝的屈辱後來也被說成是人民的屈辱,圓明園成了人民和國家屈辱的象征。皇帝的遭遇與中國人民有何相幹,西方公使向皇帝磕不磕頭與中國人民有何相幹?最讓人不解的是,如此被人焚毀的圓明園更進壹步被貼上了愛國主義的醒目標識,當成了道德批判及政治動員永遠新鮮的題材,盡管它只是皇帝們荒淫無恥、尋歡作樂之地。
皇帝為了他所認為的屈辱而不惜一戰,卻是以國家的利益及人民的生命為代價,除了使他本人遭受到更大的屈辱之外,還使中國在這場戰爭中最終喪失了150萬平方公裏領土,那是中國為了“以夷制夷”而向俄羅斯付出的代價,這樣慘痛的損失永遠也無法彌補。在中國近代史上,這是一場代價最為昂貴、同時又最為無聊的戰爭。
正如蔣廷黻教授在本世紀三十年代所寫的那樣:“當時我們與英、法所爭的是什麽呢?北京駐使,內地遊行,長江通商,這是雙方爭執的中心。這些權利的割讓是否比東北土地的割讓更重要?大沽及天津的抵抗是否應移到黑龍江上去?我們深入去想這兩個問題,就可以知道這時當政者的昏庸”。
現在的民眾,雖然不幸生在現在依然專職統治的朝廷下,無緣做鹹豐的子民,但是現在的他們,沒有腦子,卻有民族情緒啊。雖然那園子不燒也不見得能保證現在的他們可以隨便進去遊玩,但是他們素質與覺悟高了,認為圓明園乃是民族遺產的一部分,火燒圓明園恰好傷害的是他們的感情,是偉大的民族之情,並且由此成為一個民族的集體記憶,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越來越深。這是個意味深長的情結。
奴隸主挨了別人一巴掌,過後可能早忘了,但是奴隸們世世代代記著主子所受的恥辱,甚至主子的恥辱就是他們的恥辱,這也算是一種曠世遺情。
而且這種移情有些吊詭,那就是,如果這園子是他們自己人燒的,比如項羽火燒阿房宮,中國人就沒有這種深刻到血液裏的集體記憶與種族仇恨。這也叫選擇性記憶與選擇性仇恨吧。不過也有人打過比方,如果有外國侵略者燒掉了英國女王的白金漢宮,那麽英國人民是什麽感覺呢? 歷史不能假設,有機會碰見英國人,不妨打聽他們一下。

6.圓明園價值如何?
答:無價之寶。
對于這個回答,恐怕沒人反對,因為這個園子的價值問題,讓如此被人焚毀的圓明園更進一步被貼上了愛國主義的醒目標識,當成了道德批判及政治動員永遠新鮮的題材。
對圓明園的財寶也作了極盡誇張的描繪,字裏行間卻讓人看出某種垂涎的神態,那些都是皇帝本人終生享用無盡的財寶,豈能容他人染指?!至於談到圓明園的藝術成就,即使它被吹噓成“萬園之園”、“天上之園”、中西建築合璧等等,各位接觸藝術的同學們不妨去研究研究。
從建築學的角度看來,並沒有太大價值。從文獻資料中的記載,現實中的遺跡,照片中的形態,還有電影中那個復原的圓明園,我們還可以稍做分析一下。首先是它的中式那一部分建築,所謂宮殿樓閣、亭臺碑碣、橋廊水榭均為清代風格,較之中國古代如唐宋時期建築,已經是一個大的倒退。更何況後來又新建了大同小異的頤和園,就更沒有什麽可希罕的了。而且,在園區的規劃和布置中,各景區特點過份突出,比例笨重的官式建築,往往不能和自然風光相調和,破壞了整個園林的風格。特別是圓明園中的西藏建築和長春園中的歐式建築,更是十足的敗筆。著名電影導演馮小剛先生說:“清朝建築是對中國漢唐以來建築風格的極大破壞,清朝的建築加上清朝的服裝構成了一副妖魔鬼怪的圖案,是審美意識上的倒退。”
再說圓明園中的歐式建築,全都屬於洛可可風格。這種在十八世紀演變形成的建築風格最大的特點是:整個建築的結構、尺度和質感完全淹沒在瑣碎的雕刻和花哨的裝飾當中,沒有任何分寸可言,因此,它只是代表了西方古典建築中一個頹廢的流派,藝術價值很低。二十世紀國際主義建築大師密斯凡德羅對此類建築從來就不屑一顧,甚至拒絕參觀,說明它在西方藝術史上的卑下地位。用現在的話說,就叫“土氣”。
不過,它卻深得皇帝喜愛,上有好焉,下必甚焉,皇帝的個人好惡理所當然要演繹為時尚。於是,清代的藝術風格流行著同樣是瑣碎的雕刻和花哨的裝飾,形成了一股到處泛濫的潮流。

好了,分段分析的問答題部分到此結束,下面進入總結部分:
在焚毀圓明園的前幾天,英法聯軍要求清方交出北京安定門“代為看守”。英法聯軍分四批入城,並將司令部設在國子監。英法聯軍列隊入城之時,清軍士兵夾道跪迎,北京居民觀者如市,這一場面後來被痛斥為“麻木”,通常也被好心的隱去。
對於當時的咸豐皇帝來說,圓明園被焚毀是他個人的屈辱,他生於斯、長於斯,一直把它看著是和紫禁城一樣的聖地。當他聽到圓明園被焚毀的噩耗之後,當場口吐鮮血,舊病復發,一年不到就死於熱河。不過,對於當時的中國人來說,皇帝的那種感覺似乎離他們遠了一點,他們每天為生計奔波,只盼望能有一個平安的日子。在專制極權制度之下生活的人們幾乎談不上尊嚴,他們每天都在屈辱中生活,早已感受不到屈辱,更不可能理解並去同情皇帝所遭受的屈辱。
 他們成群結隊闖進已無人守衛的皇家禁苑,帶走他們所能夠找到的一切。他們的行為被說成是“盜賊”,而皇帝大肆搜括民脂民膏建造圓明園以供淫樂的行徑卻是被冠冕堂皇的宣布為全國人民的崇高道德責任,今天把圓明園說成藝術精萃、輝煌瑰麗,皇帝的行逕自然就是一項功彪史冊的偉大成就。

咸豐四年,西洋通商國家曾派代表到天津和平交涉商約的修改。彼時中國稍為通融,對方就可滿意。清廷拒絕一切,偏信主張外交強硬論的葉名琛。

葉氏反對全國糜爛的時候,因二件小事給英、法興師問罪的口實。咸豐時代與民國近年的外交有多大區別呢?”不僅是民國,今天我們也可以同樣自問,我們現在的所謂民意與咸豐時代又有多大區別呢?

在對圓明園被焚毀經過有了一個大致上的了解之後,我們的義憤填膺就不只是指向英法兩國了。皇帝拘禁、虐殺英法外交官的行徑,不僅違反西方的國際法,也同樣違反中國自古以來“兩國交兵、不斬來使”的行為準則,即使這一準則在中國幾乎沒有多少人遵守。額爾金勛爵在中國,最痛恨那些 “把這一古老文明踐踏在腳下的人”,由他來下令焚毀圓明園,不啻是歷史的悲劇。但無論怎樣,比起中國在那場戰爭中所喪失的150萬平方公裏土地,皇帝的圓明園實在算不了什麽。
 對圓明園的大肆渲染和對國土淪喪的只字不提或是輕描淡寫形成了強烈的反差,對英法聯軍放火報復的憤怒譴責與對專制制度野蠻暴行的有意隱瞞同樣構成鮮明的對比,正是通過如此處理,圓明園才能在政治動員中發揮出巨大作用,除一般的激起狂熱情緒之外,還能把社會輿論導向現實政治所需要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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